3)第三百七十二章 弹劾_法家高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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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孔圣所说,后来历朝历代也有类似的法令。

  卑幼首匿尊长不负刑事责任;尊长首匿卑幼,死刑以外的不负刑事责任。

  大虞律法多以此为蓝本,以《疏议》最为典型。它认为血缘关系是亲属相为隐的基础,同时在较大范围内承认人情的合理性。

  除谋反、谋大逆与谋叛此等重大犯罪外,亲属和同居者可以相隐不告。

  就连大乾,也有类似的规定。

  想到这里,乾帝盘不由暗暗的点头。

  司徒朗,司徒刑之叔父也,虽无教导之责,但却有养育之恩。

  司徒刑不为其相隐,是为不孝。

  。。。

  奏折内容很长,引经据典,有理有据,但是总结起来就是一句话。

  司徒朗犯罪了,司徒刑没有包庇,这就是不孝顺。

  这样不孝顺的人,怎么有资格位列三甲呢?故而我们一致决定剥夺他状元的名号。

  这个理由在现代人看来,是非常可笑和难以接受的。

  这是什么鬼?

  司徒朗犯罪了,自然要接受法律的严惩,司徒刑大义灭亲,应该褒奖。

  但是在古代,却恰恰相反。大义灭亲,在儒家看来是难以接受的。

  说到底,是两种制度,两种思考方式。

  现代人的思维模式和古人还是有很大的区别,现代讲法治,古人讲人治。

  现代的法制,和古代的法家有些类似。

  而古代的人治,则完全继承了儒家的思想。

  司徒刑虽然是儒家小圣人,但是骨子里还是一个现代人,受法家思想影响更重一些,故而他很多行为是不被古代人所认可,接受的。

  司徒刑棱角分明,力争上游,但是很多人却认为他锋芒毕露,不符合儒家的中庸之道。

  司徒刑和众人保持距离,不愿意陷入朋党泥潭,也有很多人认为司徒刑过于孤芳自赏。

  如此言论不再少数,其中非议最多的还是司徒朗的案子。

  司徒朗和司徒刑素来不睦。

  而且里面还牵扯到了嫡子和庶子之争。

  但是不论如何说,司徒朗都是司徒刑的叔父。

  如果是一个纯粹的儒家弟子遇到,必定会想尽办法为司徒朗进行掩盖。以全人子之孝。

  而司徒刑作为一个现代人,脑海中的第一念头,就是要将他绳之以法。给枉死的一个交代,以正国法威严。

  这就是古人和现代人的区别,这也是儒家和法家的区别。

  乾帝盘脸上的怒气渐渐消除,他的眼睛中流露出思索之色。

  李子轩等人的奏折,在他看来也不无道理,司徒刑的行为,的确有些偏激,而且有失孝道。

  剥夺他的状元之名,到也不算是师出无名。

  但是,这封奏折来的也实在太过凑巧,就在司徒刑刚上书“推恩令”之后,就有人上书攻讦,要说其中没有联系,乾帝盘是不会相信的。

  “好一个以进为退!”

  “真是好心机,好手段!”

  “趁着乾帝盘责问之前,先倒打一耙。扰乱乾帝盘的视线,这几位大人背后有高人啊!”

  势指挥使站在那里,并没有出言,但是他眼睛中却闪烁着幽光,脑海中快速的将整个事情推演。

  事情并不复杂,但是对方的手段却很高明。站在道德的高度,不仅中伤司徒刑,还能将自己置身事外。

  高明!

  实在是高明!

  这也是朝臣惯用的手段。推波助澜,隔岸观火!

  如果是司徒刑只是一个常人,面对这些滑不留手,老奸巨猾之辈,自然没有办法处置反击。

  但是,他们怎么也不会想到,司徒刑真正的跟脚是法家。他的背后还矗立着三法司这个庞然大物。

  想到这里,势指挥使的眼睛中不由的闪过一丝凶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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