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238章 千人大混战_龙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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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了:“跟我客气什么。”

  “呵,哎,小心……”卡特还没发来得及发出警告,一个巨大的火球就砸到柏莎身上。

  那大火球内不是纯的火焰,燃烧的是一颗烧得通红的岩球。一下砸在柏莎身上,把她冲撞上了空中,骤然爆炸,紧接着第二颗第三颗第四颗,接连炸在柏莎身上。

  连珠火球连爆,这是一个高级的火系魔法,一个中级的主系魔法师就能施展出来。这一连窜爆裂全部打在柏莎身上,让她吐了一大口鲜血,才从空中落下。

  柏莎是名骑士,骑士也是用魔法技艺之人,他们也有魔力来增加自己的体质。对于魔法者来说,魔力最为强化的是对魔法的抵御能力,其次才是肉体的强度。而魔力越深厚的人,强化的幅度越大,是与战士着重加强肉体的强横不同。因为战士的战气无时无刻不在战斗,所以他们的细胸也越发的变得坚韧。

  这连珠火球连爆虽然颇具威力,但打在柏莎这样的中级骑士身上也不能秒杀,更何况柏莎的甲胄也是精良之品,轻易不会受大伤。这几下虽然震得她内脏翻动,吐了鲜血,但却没有什么大碍,只是她还在空中没落下来。周围的一群人就冲了上去,各自的绝艺技能全部用上了。

  “柏莎!”卡特一招爆裂斩砍在地上,被围攻上来的人都给震开,心中喊来守护犇牛,向柏莎那而冲过去。

  柏莎的龙王蟹虽然厉害,但一下也阻止不了这么多人,而且它刚才那一下水龙炮是很强的绝招,气力一时也应接不上。

  眼看着一个骑士的破甲枪杀就要贯穿柏莎的身体。这一招是与雷系的雷霆枪杀同级的绝招,起学点很低,一个见习的骑士都能学会,但却是一招性价比很高的技艺。起点低,威力大,它不像火球,你就算魔力再强大,大破天它也不会强得非常多。而这一类枪杀之技,几乎是所有用枪的骑士必学之技,它的威力完全与自身的实力成正比。它虽是初级骑士技(见习可以使初级),却比那华而不实的连珠火球连爆不一样,以这个人的这一招,如果击中了柏莎,至少会受重伤。

  就在这时,一只魔法箭矢射中了那名骑士的眼睛,让他的枪杀偏离了方向,紧接着如雨下的箭矢将周围涌上的人纷纷射翻。

  “飞蝗连矢!”史前巨象上的伊修森笑了一下,头一偏,躲过一只同样飞来的箭支。半人马族都是天生的射手,他们对弓箭和枪技的掌握远比别的武器要学得快,这可能是与他们自身的性质有关。

  不过伊修森现在也不好过。她四腿伤势未好,动弹不了,虽然她箭艺高超,可自己伏坐在那儿,也完全是在那里给别人当活靶子打的人。此时她身上已经中了很多箭枝,有的只是射在她的皮甲上,有的却已刺进了她身体。唯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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